业主花10多万私挖60平方米地下室 执法人员依法拆除
2023-09-23 09:48:05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该业主挖掘土地的行为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那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以及被侵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林小明认为,若该业主的行为造成附近楼房垮塌,则业主还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其犯罪构成以及造成的后果,可能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甚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此可见,贪小便宜可能导致大危害,应避免导致让人无法追悔的悲剧。
四川分忧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仁根律师表示,业主私挖地下室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会给其他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王仁指出,首先,从权利主体而言,业主除了享有所购置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的地面土地使用权,和小区公共区域法律规定的共有权外,是不对地下和地下土地享有使用权的;其次,和地下停车场不同,若要挖掘地下室等设施,必须经过严格的规划和审批程序,否则属于违法建筑。上述业主的做法属于十分危险且自私的侵权行为,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还应该受到行政处罚,更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