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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日本水产品 还能叫日料店吗? 日料店无日本食材涉嫌虚假宣传吗

2023-08-29 15:59:37

  有超过20年海关实务工作经验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晓鹏说,海关公告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影响的不仅仅是日料店,还有销售水产品的经营者(如生鲜市场等)。目前,日料店公示食材来源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为降低舆论负面影响、争取消费者信任的危机公关行为,系自愿,并非强制要求,不主动公示并非违法违规。如果后续有关部门对食材来源信息公示出台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则经营者需依行政监管要求及时调整。

  “需注意的是,如果日料店确有8月24日之前进口的原产于日本的水产品,我们理解这部分水产品属于公告发布之前进口的产品,在市场监管部门未要求召回的情况下,仍可正常使用,但建议在消费者询问或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时提供报关单证及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以确保食品安全。”冯晓鹏说。

  监管部门迅速开展突击检查

  记者注意到,公告发布后,各地监管部门迅速开展行动。

菜单上注明所售牡丹虾来自日本北海道,面对市场监管人员调查时,商家无法提供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证明。8月24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港汇恒隆广场内一家超市、两家日料店。一家名为鮨政的日料店因为无法证明食材原产地被约谈。

没日本水产品 还能叫日料店吗? 日料店无日本食材涉嫌虚假宣传吗

  8月25日,福建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山姆超市,暂未发现来自日本地区的海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说,市民购买进口水产品,应选择有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

  公告发布后,如果还有日料店宣传自己使用的是日本原产食材,或者私下使用日本水产品,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冯晓鹏说,自海关发出暂停进口相关产品的公告后,在新的调整公告未出台之前,日料店等经营者若继续进口原产于日本的水产品,则可能涉嫌走私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面临海关行政处罚甚至是走私犯罪的刑事责任;若公告发布后进口的原产于日本的水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企业可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刑事责任。

采访中,多名消费者向记者表示,自己先前吃的日料店一直宣传的都是“日本进口”,公告出来后才知道他们的“真面目”,针对这些虚假宣传的店铺,监管和处罚能否追溯?

没日本水产品 还能叫日料店吗? 日料店无日本食材涉嫌虚假宣传吗

  陈旭说:如果日料店之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虚假宣传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根据相应罪名法定刑的轻重和刑法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符合追溯条件的司法机关应当追溯。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消费者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向日料店付了定金,但对于还要不要吃日料心存疑虑,那么这笔定金能要求退回吗?

  陈旭认为,依照民法典的公平原则,消费者和商家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合意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如果商家提供的产品有证据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仅仅因为担心而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商家实际损失的,出于公平原则考虑,不应全额拿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