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未成年人强迫他人卖淫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甚至失管失教
2023-05-24 15:54:1716岁未成年人强迫他人卖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检察机关主动评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重返家庭。
5月24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徐某某、武某某介绍卖淫、强迫卖淫案》入选。
案情显示,2021年7月,徐某某伙同武某某(作案时16周岁)先后两次介绍陈某某到山东青州从事卖淫活动。同年7月下旬,在陈某某非自愿的情况下,徐某某、武某某强迫陈某某继续卖淫。2021年12月17日、2022年3月25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州市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对徐某某、武某某分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徐某某因犯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武某某因犯罪时为未成年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