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邮员在岗40年拿不到养老金 对自己对身份产生疑惑
2023-04-28 15:33:52因此,2004年12月31日,原射洪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可邮政局的辩解,认为杨凤琴与邮政部门系经济委托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杨凤琴不属于邮政企业职工,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同时,杨凤琴2002年已经离开邮政企业,超过申述时效,最终驳回了杨凤琴的申述请求。
朱昶理等人不认可这一解释,因为1994年遂宁市乡办邮政有偿投递收费管理办法上写到:一般将收入的2/3作为乡邮员的劳动报酬,1/3用于发展基金和乡邮员的养老保险基金、福利基金。也就是说,按要求邮政部门从这时起就应当给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基金。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邮政部门不仅没有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甚至连当初他们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也没了踪影。这些钱当年究竟去了哪里?
4月26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射洪分公司副总经理刘静告诉澎湃新闻,目前该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向射洪市政府进行了汇报。这位负责人承认,射洪邮政部门在1990年代曾收取过乡邮员的养老金,当时邮政部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给他们购买了“三项基金”,其中包含了养老基金、发展基金、管理基金。
刘静表示,可能会参考当年各地解决乡镇“七大员(放映员、农技员、卫生员等)”类似问题的办法,但当时各个地方解决相关问题的方式也不一样,目前公司和政府正在进行相关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