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15人围殴自卫刺伤3人判无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4-03-19 16:11:06小蒋一家终于等来了最终的结果:检察院撤回了抗诉,小蒋成为了无罪之身。
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援,可以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不属于正当防卫。检方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隔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小蒋伤人时使用的折叠刀
遭15人围殴
初二少年用小刀反抗刺伤3人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
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小蒋时任班主任证实,小蒋是从外地来吉首上学的学生,曾多次遭到当地多名学生的排挤、欺凌。
案发前不久,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对此,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