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顺受贿近10亿细节:不收现金 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
2023-11-11 10:29:10嫌收现金太低端,用三层影子公司疯狂敛财近10亿元的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孙德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德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德顺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先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在获取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德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孙德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孙德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孙德顺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在银行业工作了38年 退休7个月后就落马
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近40年,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起步,成长为一家全国性银行的行长。
公开简历显示,孙德顺出生于1958年11月。1981年至1984年,孙德顺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他进入新成立的工商银行,先后在工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他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5年12月,孙德顺履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4年后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1年10月,孙德顺调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不久就成为该行的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又升为成为中信银行行长。